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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药物服用注意事项

一般服药须知

  1. 请依照医护指示按时服药及覆诊,不可自行停药、减药或加药
  2. 切勿把药物给他人服用
  3. 若您正在怀孕中、授乳中、有药物过敏(包括外用或内服药)或食物过敏的情 况,都必须主动告知您的主诊医生或相关医务人员
  4. 每次覆诊应主动告知您的主诊医生您的健康状况及正在服用的药物
  5. 若忘记服药,应尽快补服该剂量,然后依回原本的时间表服药;但若发现时 已很接近下一次的服药时间,则不必补服忘记的剂量,切勿一次服用双倍剂 量。
 
服用药物时间指引,除经医生特别注明,一般服药相隔时间如下:
每日一次 每 24 小时 (建议每日于相同时间服/用药)
每日二次 每 10 - 12 小时一次
每日三次 每 6 - 8 小时一次
每日四次 每 4 - 6 小时一次 ²
「空肚服」﹝特别指示除外﹞= 饭前半小时至一小时或饭后两小时服。 ² 「饱肚服」= 进食后半小时内服。 ²
如无注明空肚或饱肚服,饭前或饭后服均可。 ²
「餐前服」= 饭前半小时内服。 ²
服用药水时,一茶匙 = 5 毫升(5ml)